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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从业人员应该如何保密自己的工作?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 2020-09-16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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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款规定:“安全从业人员应当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委托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予以保密。”第三十条所列保安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第六项规定:“保安人员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委托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这两项规定可以概括为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安的保密义务。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对委托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下面陕西保安公司给我们具体的详解。

保安从业人员应该如何保密自己的工作?

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也不例外。《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的重点公安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陕西保安公司可见,保护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在涉及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服务的保安人员来说,牢记国家秘密非常重要。

一、国家秘密的范围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是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只有一定范围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知道。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国家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国家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军队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和对外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技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国家保密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保密事项。符合前款规定的政党秘密事项为国家秘密。根据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国家秘密可以分为三个级别:绝密、机密和秘密。

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有一定的保密期限,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保密期限以必要的期限为限;期限不能确定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除另有规定外,绝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不得超过30年,保密级别不得超过20年,保密级别不得超过10年。保密期限届满的,应当自行解密。第二,保密制度

保守国家秘密并付诸实践,就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密法》国家秘密管理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制作、发送、接收、传输、使用、复制、保存、维护、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和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保安单位和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与之接触的设备、产品,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收发、传递、保存、修理和销毁。

时刻牢记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是防止泄密的..途径。其实在实践中,大家都知道故意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是违法犯罪的,但是泄露国家秘密的过失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引发了很多泄密事件。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泄密的情况日益增多。其中,由于很多人的保密意识淡漠,对网络泄露的可能性缺乏重视,疏忽大意的无意泄露行为占网络泄露的大多数。

在一家研究所做保安的王某,(音译)看到了堆积在单位仓库里的电脑零件,认为它们是无用的废品,并以低价卖给了购买二手家电的朋友。经过测试,这些电脑里储存了大量的机密文件。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刘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陕西保安公司使用本单位的保密电脑上网,导致电脑中存储了未受保护的内部信息,这是国家保密局在互联网安全检查中发现并进行调查的。

通过两个典型的过失泄密,我们可以看到,保护国家机密不是一个遥远的话题,而是存在于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特别是在涉及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和单位工作的保安人员,不仅要保护有形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还要保护无形的国家秘密安全。

三.违反《保密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对国家秘密的保护是全面的,既包括无国家秘密知情权的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也包括有国家秘密知情权的人非法泄露国家秘密;既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也包括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违反《保密法》规定的保密制度,非法获取或者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作为市场竞争武器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和具体。《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社会资本可以成立保安服务公司,这意味着保安服务公司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有自己的商业秘密。陕西保安公司在从事保安服务的过程中,既要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又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和范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具有价值和保密性。有效性是指商业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经济价值;保密是指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其权利人已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很广。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商业秘密概念中“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的解释,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来源信息、产销策略、投标价格、投标内容等信息。

二、我国现行商业秘密保护立法

1.防止不公平竞争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我国法律通过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立法,包括保护商业秘密的相关规定来规范市场竞争。保安服务公司作为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不正当竞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二)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以前方式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第三人获取、使用或者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比如客户名单就是商业机密。如果甲公司保安非法窃取乙公司保安的客户名单,窃取乙公司保安,的客户,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权利人享有商业秘密的..权利。这种权利的产生不是基于协议,每个人都有不侵犯这种权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律义务。

2.从劳动关系方面保护

保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同时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义务来自于保安的雇员和保安的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保安的雇员和保安,的雇员之间有一种雇佣关系。保安的雇员是雇主,保安的雇员是劳工。劳动者完成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提供福利和保险。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要求劳动者对雇主忠诚。这种忠诚义务有三个内容:(1)服从义务,即劳动者在劳动中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2)保密义务,即劳动者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3)晋升义务,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以关心、注意的态度对待劳动。这也是劳动者职业道德所包含的要求,即员工要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果员工将自己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源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一项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为用人单位保守商业秘密,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明确要求。

3.免受竞争的禁止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是指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债权人的业务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即债权人有权限制债务人针对自己的竞争行为。例如,一家保安公司的员工掌握着客户资源、管理方法、技术等。公司的。为了防止员工离职后创办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可以与员工约定一定期限的竞业禁止,以限制员工对自己的竞争行为。

竞业禁止实际上是对劳动者劳动权的一种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竞业禁止义务。《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应当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或者自主创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和违约金。即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用人单位。

竞业禁止不同于法律工作者的保密义务。..,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附带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在就业期间和离职后都必须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基础,没有约定就没有义务。其次,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存在,履行这一义务不以权利人支付保密费用为代价;但是,竞业限制义务是有期限的。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对于离职后被禁止竞争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必须支付合理的补偿。不侵犯个人隐私的义务

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生活领域中人们不想知道的一切事情,是人们不想让别人知道、干涉或侵犯的信息。个人隐私的构成有两个要素。..,这类信息纯属个人信息,与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无关;第二,这种信息不愿意被别人知道。

不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是法律义务,不以他人的明确要求为依据。保安服务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它不仅保护客户的安全和权利,还可能接触到客户的一些个人隐私。例如,一个在居民区做保安的人可能知道别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甚至可能对他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这应该归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对于他人的这些个人隐私,保安要注意保护,不得侵犯或随意泄露,否则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

在中国,隐私权受到名誉权的保护。.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规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开丑化他人人格,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正确的行为。“.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是保护公民名誉权的立法规定。个人或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侮辱或者诽谤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客户单位明确要求的机密信息

根据民法通则,双方约定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事项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安全单位和保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以上就是陕西保安公司给我们详解的论保安从业人员和保安人员的保密义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专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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